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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喜报】入选浙江省新时代“枫桥式工作法”!

11月27日,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通报发布《关于命名全省新时代“枫桥式工作法”的决定》,命名100个创新工作法为全省新时代“枫桥式工作法”,东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化解影视文化产业矛盾纠纷工作法入选。(完整名单请点击文末“原文链接”查看)


预防化解影视文化产业矛盾纠纷工作法


东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地方特色影视文化产业,全面把握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,立足检察职能,延伸工作触角,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监督办案始终,协同联动多方力量,助推涉影矛盾纠纷诉源治理,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

立足检察职能

将影视文化产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监督办案



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,在刑事案件中注重矛盾纠纷化解。加大轻伤害刑事案件和解力度,注重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和修复社会关系,积极促成刑事和解。融入全国首个影视业法治中心,会同多部门搭建“前端预防、中端预警、末端化解”法律服务平台,一站式提供从影人员社会管理、涉法涉诉案件处置、矛盾纠纷化解等检察服务,以法治合力化解涉影矛盾纠纷。联动对接“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大脑”,创新打造“影检通”数字应用,有机嵌入涉法涉诉举报投诉、儿童演员权益维护线上受理、法律法规查询检索、法律咨询线上回复、普法课程线上学习等功能。


促进多元解纷

注入影视文化产业矛盾纠纷化解新动能

运用检察“和解+”工作模式,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走深走实。和解+调解,创新设立“横店老娘舅工作室”,建立健全“网格式”调解员机制,密切与“两所一庭”、调解委员会、人大代表联络站协作配合,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。和解+听证,积极搭建对话平台,深化运用公开听证12件次,以检察听证促进公开公信。和解+救助,突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,妥善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开展援助帮扶、促进矛盾调解,充分发挥检民互动连心桥作用。


强化前端预防

做深做实做细影视文化产业诉源治理

加强系统谋划,制定出台助力影视文化产业“八大行动”方案,创新打造“检影同行·法护营商”特色品牌。在横店辖区设立3处“检察官联络站”,点对点开展法治宣传。坚持多元共治,牵头法院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单位在横店设立“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站”,联合本市7部门出台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工作制度》,牵头制定影视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,助力构建高效协同的影视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。深化以案促治,就影视道具、危险物品管理及二手房交易安全等领域乱象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,聚焦儿童演员权益保护、摄影棚安全生产、影视文化知识产权等问题,开展案例剖析、企业走访、行业调研,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检察白皮书,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治参考。


原文链接:

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命名全省新时代“枫桥式工作法”的决定



一审:吴爱晶

二审:朱小励

终审:陈益明


(2023年第7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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